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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玩交易拍卖科普一下古玩收藏的法规是什么?

文章出处:公司动态 责任编辑:东莞市鸿禄文化艺术馆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22-08-30
  ​古玩,作为一种商品,它的特质表现在两方面:一方面具有厚重的历史的沧桑感,是一个社会发展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军事的最好见证;一点是有文化,有品味,具有艺术性。正是因为古玩作为商品的这两个最鲜明的特点,决定了在古玩某一领域淘金的专门人才,有可能在庞杂的良莠不齐的古玩市场中,赢它个罐满钵盈。所以,古玩交易拍卖科普一下古玩收藏的法规是什么?
古玩交易拍
1、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;

2、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、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。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、古建筑、石刻、壁画、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,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,属于国家所有;

3、国家机关、部队、全民企业、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;

4、私人只能收藏祖传、民间流传的各种文物,严禁倒卖牟利,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;

5、私人携带文物出境,须经省级文化部门鉴定,发给出口许可证并事先通告海关;

6、凡在1949年以前(含1949年)生产、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,原则上禁止出境。其中,1911年以前(含1911年)生产、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;

7、文物商店及其委托代理机构是各地区统一文物收购部门;

8、可售文物需经文物部门鉴定,并铃盖火漆标识方能出售;

9、购买文物应取得专用文物销售发票;

10、购买文物可要求取得文物鉴定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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